昨(3)日晚間,長方集團發(fā)布公告宣布公司權益發(fā)生變動,公司控股股東南昌光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昌光谷”)以約1.76億的價格受讓鄧子長先生、鄧子權先生(以下簡稱“鄧氏兄弟”)5.0389%的股份。
公告顯示,南昌光谷協議受讓鄧氏兄弟原委托表決股份中39,812,741股股份(占總股本5.0389%),同時解除鄧氏兄弟原委托表決股份中剩余59,404,636股股份(占總股本7.5185%)的表決權委托關系。5.0389%的股份交易價格確定為4.43元/股,標的股份轉讓總價款為176,370,442.63元。
持股情況變動明細(來源:長方集團公告)
本次股份協議轉讓及表決權委托解除完成后,南昌光谷直接持有長方集團股份118,290,82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9715%,在公司中擁有表決權的股份177,548,98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2.4715%,仍為公司控股股東。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后,公司直接持股單一大股東由鄧子長先生變更為南昌光谷;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前后,南昌光谷均為持有上市公司表決權第一大股東,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依其可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本次權益變動未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化,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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